洗眼器中国最新国家标准


GB 38144‑2025《眼面部防护 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》

• 发布:2025‑08‑29;强制实施:2026‑09‑01

• 性质:强制性国标,替代旧版两份推荐性标准:GB/T 38144.1‑2019、GB/T 38144.2‑2019,实施后旧版全部作废。

• 当前(2026‑08)现场验收、采购仍可执行旧GB/T38144‑2019,2026‑09‑01起全部按GB38144‑2025强制要求。

核心强制技术参数(新国标GB38144‑2025)

洗眼器

1. 阀门开启:≤1秒出水,开启后自动保持常开,需人为关闭才停水

2. 流量:≥1.5L/min,连续冲洗≥15min;洗眼洗脸一体机≥11.4L/min,≥15min

3. 喷头安装高度:地面起 838‑1143 mm;距离障碍物≥153 mm

4. 冲洗液温度:16℃~38℃,必须防冻、防高温,避免冻伤/加重化学灼伤

5. 水流形态:柔和双股水流,同时冲洗双眼,带自动防尘盖;禁止直冲水柱

6. 布局:事故发生后人员10秒步行可达,通道无遮挡

复合喷淋+洗眼一体机

• 全身喷淋流量≥76L/min,持续≥10min

• 材质耐酸碱腐蚀;北方低温工况必须带自动排空防冻结构

标准适用范围

适用于工厂、实验室、危化品车间,接触化学品后紧急冲洗的固定式、自容式洗眼/喷淋设备;不含便携小瓶装个人冲洗液。

采购/验收重点提醒

1. 2026‑09‑01之后采购的新设备,必须满足GB38144‑2025强制指标;

2. 老设备不是直接报废,但安监检查会对照新标准做符合性评估;

3. 不可以普通水龙头代替洗眼器,流量、水流形态不达标属于重大安全隐患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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